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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22:36点击: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生复试纪检小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组织、管理、监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开展复试工作。具体负责命制复试试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将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研究生复试纪检小组负责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到各学科专业复试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3.坚持客观评价。各种考核结果原则上均应量化,有明确的等次标准与结果。

4.坚持保密原则。务必将各环节及人员安排的保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强化监督与管理,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复试

(一)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按照学校实际分配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将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二)复试分数线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详见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资格审核

1.我院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在复试前,我院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3月29日12时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https://yzss.sdust.edu.cn/,账号: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文件模板与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最新通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3.学院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将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及教育部下发的审核通过加分名单严格执行加分事宜。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复试形式

我院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

学院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及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如表1所示。

现场复试方式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我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生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

学院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我院负责,加试方式由我院自行确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1日。心理测试和所有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月30日14:30~17:00;综合面试时间: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为3月30日08:00~12:00,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为3月31日08:00~18:00。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程序

1.考生进行英语(或小语种)口语及听力测试(5分钟左右中英文(或小语种)自我介绍,其中英文(或小语种)部分不少于3分钟)。

2.复试小组提问。

3.考生回答。

4.专家在《硕士生复试打分表》给出成绩后交秘书,秘书计算“复试总成绩”(将每位专家对考生的打分进行总平均并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复试总成绩”)。

5.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6.各复试小组秘书收集纸质版评分材料后交给研究生秘书,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上传和提交面试成绩。

四、录取

1.学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根据招生计划和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我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在复试、录取阶段,我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8.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9.复试期间,学院成立专门监督检查组,到我院各复试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关于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725202218(安全)

18661790068(安全)

15820029505(环境)

监督电话:13954252676(学院)

15610067192(安全)

15964269810(环境)

邮箱:sdust_aqxy_yjs@163.com

六、其他

1.在复试的基础上,我院将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要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和指导教师的意见,杜绝平均分配和强行摊派。

2.我院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办法将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

3.我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复试流程,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专业将主动邀请合作单位兼职导师参与复试考核。

4.我院将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我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咨询电话、咨询邮箱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有关信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7.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