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实施办法
为加强各专业的课程建设,促进教学改革,提高专业的综合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课程团队,全面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各专业的专业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一、专业课程主讲教师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办事公正。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造诣。
3.主讲教师必须是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三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获评讲师职称三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者,可适当放宽。
4.一位教师只能担任1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二、专业课程主讲教师职责
每门专业课程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课程主讲教师要牵头完成团队组建、成员分工及相关课程建设任务,包括但不局限于:
1.做好团队成员遴选审核、后期增补及淘汰调整,确保教学梯队人数、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保障教学质量,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引入竞课机制。
2.落实学校、学院安排的课程教学任务,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参与专业建设,制订课程建设规划,落实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制度。
3.组织教学团队的集体备课、经验交流和教学观摩活动,并进行详细记录。在开课期间,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围绕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试安排及考核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
4.参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成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及后期修订完善,制定合理规范的教学过程控制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
5.结合课程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带领团队教师深入研究教学案例,丰富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提高课程思政教学能力。
6.完成教学课件、试题库、试卷库、作业库、案例库等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建设在线课程。
7.各类实验课程应统一制定实验大纲、教学计划、指导书,科学设计实验流程,若有实验软件应统一使用,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实验课授课技能。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改革,在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课程内容建设等方面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并将其应用于实验教学之中。
8.组织申报和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比赛,组织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三、组织实施
1.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由各系推荐上报课程主讲教师名单,学院对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2.对拟聘任课程主讲教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发文公布。
3.每三年进行一次专业课程主讲教师评选。对于在三年内面临退休的教师将不再选为课程主讲教师。
四、主讲教师的考核
1.课程主讲教师应认真履行课程建设方案的承诺,有计划按步骤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
2.学院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课程建设评估,考核课程主讲教师的工作。
3.学院组织教学督导进行随机听课,检查教学材料,督促课程建设的进展。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主讲教师的资格,该教师不得再被推选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出现严重的教学事故;学生反映强烈,经学院调查确认教学效果极差;在各级督导随机听课时,发现所讲授内容有严重的科学性错误;主讲课程建设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五、激励措施
1.经考核建议评定为优秀的课程主讲教师,优先推荐校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2.经考核建议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课程主讲教师,在年底绩效考核中,给予公益工作量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