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1:12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调动教师和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创新,表彰先进,特制定本办法。
1.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山科大发〔2020〕72号)文件精神,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由各系负责组织。各系安排毕业设计评阅人,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评阅和成绩评定以及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做好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3.成绩评定应做到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一般情况下,各专业获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3%。
4.各专业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5.学院对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6.获得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学生需要填写《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推荐表》,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用于存档。学生在离校前应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同报送学院教科办。
7.在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中择优向省学位委员会推荐参加全省(或行业协会)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选。
8.发现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设计(论文)由他人代写或数据造假等情况者,取消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