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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33点击:

第一条 学校从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均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内完成,包括指导教师实习分组、在线指导、报告批阅、过程考核、成绩评定等环节。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已集成在教务处网站“快捷通道-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链接中,教师和学生也可通过“校友邦”手机APP或平台网址https://www.xybsyw.com/进入平台。面向不同用户的平台操作指南可从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平台”链接中下载。

第二条 学校从2020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正式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均须在系统内完成,包括指导教师提交课题、学生选题、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指导老师指导过程记录、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评审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已集成在教务处网站“快捷通道——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链接中,教师和学生可通过链接或系统网址http://sdust.co.cnki.net进入系统,面向不同用户的操作手册已上传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首页。

第三条 实习指导教师须按照培养计划安排和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订具体实习计划,并经院批准后实施。在带领学生实习的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做与实习不相干的事。

第四条 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所能指导的学生规模、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需要遵守《山东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山科大教字〔200653号)。

第五条 学院在每个年级的第8学期初布置毕业设计工作。第8学期的第1周由各系主任组织完成教师选报题目的工作;第2周之前由学院组织完成题目审核并向学生公布,同时将题目汇总表提交给教学副院长;第2周之前由各系组织完成师生互选(可以是互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 指导教师需要在第8学期的前5周完成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对于学生填写的开题报告经学生签名、指导教师签名、系主任签名后需要存档。

第七条 每位指导教师应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每周至少与所指导的学生见面1次,并应保留真实的书面见面记录(包括见面的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的签名、学生的签名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工作进程和质量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意见。对初次担任本科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系里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

第八条 指导教师有责任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督促学生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如开题报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文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等,并有责任督促与检查学生是否按照学校要求撰写论文及装订成册。

第九条 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反纪律或工作极不努力认真,且不服从指导教师管理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报告系主任,经检查核实后,系主任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将对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停止其做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条 指导教师与论文评阅人及答辩组长都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中的对应栏,字迹不得潦草随意,填写的内容不得过于简单,应有对学生论文及答辩情况做出具体评价的内容。答辩记录必须认真、实事求是。

第十一条 学院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第十二条 学院教科办负责答辩组织工作。不得由指导教师自行组成答辩小组。除设置若干个答辩小组外,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答辩大组。对于申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由学生自己写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字,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方式记载,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以上不超过70%

第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版)、开题报告、中期捡查报告、评语、设计图纸、实验报告和计算程序资料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以及毕业设计选题汇总表、对毕业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交由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归档保存。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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