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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17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院级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实践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性质

(一)教学督导组是开展教学督导和咨询的专家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全面督导学院的本科教学,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和推进教学改革。

(二)教学督导组配合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教学督导组成员及任聘条件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由学院教科办1人兼任秘书,具体协调并安排督导工作事宜。

(二)教学督导组成员采取聘任制,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条件为:

1、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地进行判断与评价并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并热心教学督导工作。
 3
、在学术上有较高威望,了解督导人员的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

4、身体健康,能有足够精力坚持督导工作

三、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学习教学理论,关注教学改革动向,引领教师探索教改新路径。
 
(二)监督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实施情况。
 
(三)按照学院督导组的整体安排,随机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反馈意见,并认真填写督导听课笔记。

(四)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包括对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与指导。

(五)随时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与各系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院级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检查、教学竞赛和评教活动。
 
(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和教科办。
 
(七)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

(八)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例会,交流听课和常规检查情况,并就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为院领导指导教学工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

四、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一)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原则上每人每周至少听课2课时。听课范围应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对反映问题较大的任课教师,可多次听课;每次听课后,与主讲教师交换意见,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写出评价意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综合评教会议,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抽查制度:教学督导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学档案的建立情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文件的执行情况。随机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试卷)批改情况,每学期督导组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开展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不少于4次。
   
五、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职权
  (一)有权介入被督导单位、个人的各类教学活动。
 
(二)有权要求被督导对象汇报相关工作及提供有关材料。
 
(三)有权评价教学工作状况和教学效果,有对教师职称、奖惩的建议权。
 
六、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工作酬金

根据学院规定,对参加教学督导的工作人员,以核实的工作量为准,计入公益工作量。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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