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0:50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山科大教字〔2017〕13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山科大教字〔2015〕13号,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本科生转专业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力度、认真负责,将工作做实做细。

2.学校对转专业工作宏观控制,统筹安排。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与落实,应在学生报名前着重开展转专业宣传工作,对有意向的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助其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学习内容和就业去向。

3.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应严格执行,工作过程严谨透明,接受教务处及学生的监督。

二、转专业条件

具有山东科技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2020级在校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1)应予退学的;

2)录取科类与拟转入专业要求不符的,如理工类学生不可转入仅招收文史类学生的专业,专升本、校企合作、中外合作、音乐类、高水平运动员等不允许转专业;

3)已经申请并调整过专业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限定。

三、转专业形式

1.免笔试转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简称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前10%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可直接参加接收学院的考核。

2.考试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10%至40%之间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笔试后可参加接收学院的考核。

3.降级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40%之外或者40%之内未通过接收学院考核的学生,确实对原修读专业缺乏兴趣,对拟转专业又有一定特长,可提出自愿降低一个年级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其中40%之内未通过接收学院考核的学生,需在补充接收报名阶段报名。经双方学院同意后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标注。

4.身体原因转专业: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提出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经双方学院同意后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标注。

第三、四种转专业形式,学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负责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妥善保管过程材料至学生毕业后两年。四种形式转专业总转入计划合计数不超过专业现有人数的10%,各种形式指标分配由学院在实施阶段自行确定。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报名

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提出申请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学校转专业公示结束后,不得撤回转专业申请,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生应仔细阅读各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山东科技大学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见教务处网站通知),于6月9日上午9:00至6月11日24:00登录强智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学生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前10%(平均绩点及专业排名百分比可在个人强智系统“学籍成绩-学籍管理-转专业排名计算”中查看)的选择“第1种形式”、10%至40%之间的选择“第2种形式”,转入年级专业选择2020级相应专业;40%之后申请降级转专业的选择“第3种形式”,转入年级专业选择2021级相应专业;身体原因转专业的选择“第4种形式”,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年级专业。备注中标注为“2021年停招”“2021年调整至其他校区招生”的专业不可选择“第3种形式”,由于个人选择错误造成的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大学外语为小语种的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应在备注中注明外语种类。

2.学生所在学院公示

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后应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于6月22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通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学籍科,并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标注。

3.考试

1)统一笔试

通过所在学院推荐公示,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10%至40%之间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信息如下表所示:

统一笔试科目

统一笔试时间

备注

大学外语

6月26日(星期六)9:00


学校将在6月25日前发布考场安排,须参加统一笔试的学生应按照考试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考试,考试违纪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教务处统计统一笔试成绩,转交接收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院考核工作安排及各专业参加学院考核的学生名单,于6月29日上午11:00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于7月5日上午11:00前,将《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通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学籍科,并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标注。

4.补充接收报名与考核

教务处于7月6日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公布接收计划未满的专业,已完成所在学院公示但未通过接收学院考核的学生,确实对原修读专业缺乏兴趣,对拟转专业又有一定特长,可于7月7日登录强智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第3种形式”和2021级相应专业提交申请,选择有误的转专业申请作废。

7月8日上午11点前,学生所在学院就已完成公示的学生名单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标注。接收学院安排好考核时间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开展考核工作,于7月13日上午11:00前将《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通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学籍科

5.结果公示

接收考核结束后,教务处整理出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分管校领导批示后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学校负责组织对转专业情况进行复议。

6.手续办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期末考试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将取消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编入相应年级管理,由转出学院将学生学籍表(一式两份,在“学籍异动情况记录”中手写标注“该生于2021年9月转入**专业学习”)、个人档案及其他材料向接收学院交接。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8月28-29日持学生证到接收学院报到。

4)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参与教学活动;获得的有效学分记入新专业,不需重新修读;可替换的课程申请办理课程学分替换;未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接收学院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选课和课程学分替换工作。

五、说明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

2.学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

3.泰安校区参照执行。

附件:

1.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工作安排表.xlsx

2.附件2+各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zip

3.附件3: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xlsx

4.附件4: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