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学校决定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点燃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二、活动形式
“创新创业大讲堂”由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国家大学科技园、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各院系承办,原则上每学院(系、部)承办不少于1期。
活动内容需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围绕当前社会发展各领域新趋势、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等方向,涵盖创新思维能力提升、创业经验分享、科技创新比赛备赛辅导等多方面内容。
各院系要精心规划,积极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或优秀学生创业团队等来校,以现场或线上报告会、讲座、论坛、素质拓展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培训。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精心组织承办活动,将其作为院系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
请各学院(系、部)填写《2021年“创新创业大讲堂”计划表》(附件1),并于3月16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218),电子版发送至cxcy@sdust.edu.cn。
活动举办前一周,各学院(系、部)提交《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大讲堂”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至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系、部)要做好“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活动举办前三天,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前期宣传。活动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须在校园网宣传报道,并积极向相关媒体投稿。新闻稿应简介主讲嘉宾的背景资料,反映讲堂内容,突出活动亮点。活动视频等相关资料须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备案保存。
3.“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创新创业学院承担专家讲课费,各院系承担活动其他费用。专家讲课费依据《山东科技大学专家讲学与各类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山科大财字〔2014〕24号)《山东科技大学专家讲学及各类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山科大财字〔2018〕9号)标准执行。
4.具体申请、举办、报销要求及流程详见“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工作流程(附件3)。
附件:1. 2021年“创新创业大讲堂”计划表
2.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大讲堂”申报表
3.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工作流程
4.山东科技大学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备案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