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10日,安全学院本科第二党支部在S1-21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郭熙主持本次学习交流。
在本次学习交流会上,郭熙老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伟大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经过实践证明、富有实践伟力的思想理论成果,富有无与伦比的实践意义。我们要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集中体现在它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方向、路径和重点。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发挥着科学引领和制度保障的重大作用。
学习完毕后,支部内于芳莹同志发表了感言。
于芳莹同志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胸怀天下论法治、立足全局谋法治、着眼整体行法治,把法治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最大限度释放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强大效能。
经过几次党支部大会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不断学习,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